工作职责: 1、负责管理对外合作基金业务。 (1)寻找投资项目,挖掘投资价值,提出投资建议; (2)持续跟踪投资项目,设计交易及投后管理方案。 2、参与组织筹划对外合作产业基金 (1)对接国家、地方政府及市场资源,谋划合作设立基金并提供受托管理服务的可行性; (2)与外部机构沟通,确定对外合作基金方案; (3)联系潜在出资人,维护与LP的关系。
任职资格: 1、金融、财务、审计、法律类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; 2、金融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; 3、具有如具有CFA、CPA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为优; 4、从事VC/PE投资工作5年以上,拥有良好投资案例(业绩),有2个以上成功运作项目经验; 5、具备较强的行业研究、项目挖掘、商务谈判、估值分析和投后服务能力。